天津市2025-2026年度扫描仪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(项目编号:TGPC-2025-KA-0013)框架协议公告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:TGPC-2025-KA-0013
项目名称:天津市2025-2026年度扫描仪框架协议采购项目
采购需求:
| 包号 |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| 最高限价 | 采购目录 | 采购需求 |
| 第1包 | 是 | 0.12(万元) | 扫描仪 | 详见征集文件 |
| 第2包 | 是 | 0.2(万元) | 扫描仪 | 详见征集文件 |
| 第3包 | 是 | 0.4(万元) | 扫描仪 | 详见征集文件 |
| 第4包 | 是 | 0.4(万元) | 扫描仪 | 详见征集文件 |
| 第5包 | 是 | 0.65(万元) | 扫描仪 | 详见征集文件 |
| 第6包 | 是 | 1(万元) | 扫描仪 | 详见征集文件 |
| 第7包 | 是 | 1.6(万元) | 扫描仪 | 详见征集文件 |
| 第8包 | 是 | 0.2(万元) | 扫描仪 | 详见征集文件 |
| 第9包 | 是 | 0.3(万元) | 扫描仪 | 详见征集文件 |
| 第10包 | 是 | 0.4(万元) | 扫描仪 | 详见征集文件 |
| 第11包 | 是 | 0.5(万元) | 扫描仪 | 详见征集文件 |
| 第12包 | 是 | 0.8(万元) | 扫描仪 | 详见征集文件 |
| 第13包 | 是 | 1.1(万元) | 扫描仪 | 详见征集文件 |
| 第14包 | 是 | 1.4(万元) | 扫描仪 | 详见征集文件 |
| 第15包 | 是 | 1.5(万元) | 扫描仪 | 详见征集文件 |
| 第16包 | 是 | 1.8(万元) | 扫描仪 | 详见征集文件 |
| 第17包 | 是 | 2.2(万元) | 扫描仪 | 详见征集文件 |
| 第18包 | 是 | 0.4(万元) | 扫描仪 | 详见征集文件 |
| 第19包 | 是 | 0.5(万元) | 扫描仪 | 详见征集文件 |
| 第20包 | 是 | 0.22(万元) | 扫描仪 | 详见征集文件 |
| 第21包 | 是 | 0.32(万元) | 扫描仪 | 详见征集文件 |
| 第22包 | 是 | 0.38(万元) | 扫描仪 | 详见征集文件 |
| 第23包 | 是 | 0.46(万元) | 扫描仪 | 详见征集文件 |
| 第24包 | 是 | 0.78(万元) | 扫描仪 | 详见征集文件 |
| 第25包 | 是 | 1(万元) | 扫描仪 | 详见征集文件 |
| 第26包 | 是 | 1.2(万元) | 扫描仪 | 详见征集文件 |
| 第27包 | 是 | 2(万元) | 扫描仪 | 详见征集文件 |
| 第28包 | 是 | 1.5(万元) | 扫描仪 | 详见征集文件 |
| 第29包 | 是 | 3(万元) | 扫描仪 | 详见征集文件 |
| 第30包 | 是 | 4(万元) | 扫描仪 | 详见征集文件 |
框架协议的期限:2025年09月20日 至 2026年09月19日
框架协议适用范围:全市预算单位
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,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:
1.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2.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(一)全部货物均由小微企业制造的,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10%的扣除。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,也有大中企业制造的货物,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。 (二)根据财政部发布的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规定,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。 (三)根据财政部、民政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》规定,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。 注: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《中小企业声明函》为判定标准,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》为判定标准,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、戒毒管理局(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)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,否则不予认定。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。 (四)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,按照《财政部办公厅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、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<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(试行)>、<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(试行)>的通知》(财办库〔2020〕123号)要求执行。 (五)按照《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6〕125号)的要求,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.ccgp.gov.cn)的信息,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,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。 (六)按照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9〕9号)、《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9〕18号)、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9〕19号)、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》(2019年第16号)等文件要求,对政府采购节能、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,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,否则不予认定。
3.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1、供应商应具备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十八条规定; 2、供应商应具备满足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八条规定; 3、供应商应具备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 4、产品投标规则:(1)供应商每个采购包只能用一个产品进行响应,且同一款产品仅可参与响应一个采购包,供应商用多款产品响应一个采购包或者用一款产品响应多个采购包,均被视为无效响应; (2)同一款产品已入围其他品目框架协议的,参与响应本项目任意采购包,均视为无效响应; (3)平板式+馈纸式扫描仪,供应商如采用两型号组合或主型号(含平板)等形式参与投标,则所填报型号仍适用上述规则。 5、所投扫描仪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(CCC证书),提供证书扫描件,证书中扫描仪的型号须与所投扫描仪型号一致。
三、获取征集文件
时间:2025年08月05日到 2025年08月18日,每天上午00:00至12:00,下午12:00至23:59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)
地点:天津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平台
方式:在框架协议采购平台(http://kjxy.tjggzy.cn/gpfa-main-web/index?regionguid=20),登录框架协议采购平台申请获取征集文件。
售价:0元
四、提交响应文件
提交方式: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,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平台提交响应文件。
提交截止时间:2025年08月26日 08点30分(北京时间)。
提交地点:天津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平台
开启方式: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采购平台-“开标大厅”参与开启,自开启时间始60分钟的解密时间,未在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,视为无效响应。
开启时间:2025年08月26日 08点30分(北京时间)。
开启地点:天津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平台
五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
六、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
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.0%的价格扣除;
七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称: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
地址: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
联系方式:022-24538334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称: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
地址: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
联系方式:022-24538217、022-24538319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许杨、范志刚、王蓉蓉
电 话:022-24538334、022-24538217、022-24538319
采购文件下载
征集文件(TGPC-2025-KA-0013).zip
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
2025年8月6日